服药四天后现不适症状,患者家属质疑医院管理疏漏
近日,一名患者家属向本报记者反映,其母亲因医院护士发错药物导致健康受损,至今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
据了解,4月12日,家住西昌市的唐宇菊女士在西昌市人民医院完成腰椎手术后的固定装置取出手术后准备出院。护士将"出院带药"送至病房时,唐女士按照护士嘱咐开始服用药物。然而四天后,她发现药物剩余量远超预期,经亲属仔细检查才发现,所服药物标签上的患者信息并非自己,而是一名83岁男性患者的。
服药错误导致身体不适,医院承认过失
唐女士家属表示,母亲在服用错误药物后出现了耳鸣、手麻、胸痛等症状。4月17日,在医院协调下,唐女士再次入院接受检查治疗,直至5月15日才出院。
医院方面证实了这一事件,群工办工作人员吉掘阿洛表示:"骨科涉事护士确实发错了药,医院不推卸责任。"据介绍,涉事护士未严格执行"三查十对"制度,导致药物发放错误。"三查"包括操作前、中、后三次检查,"十对"则涵盖患者姓名、床号、药名、剂量等十个关键信息。
赔偿金额分歧大,双方协商陷入僵局
对于赔偿问题,院方提出按照当地相关标准承担检查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合理费用,总计约23768.29元。然而患者家属认为这一赔偿不足以弥补母亲遭受的痛苦和可能的长期影响,提出了10万元赔偿要求,并要求医院公开道歉。
"我们理解医院的赔偿方案,但这远远不够。"患者女儿郑清表示,"更重要的是,我们需要医院承认错误并公开道歉,同时追究相关医护人员的责任。"
医院方面则表示,如果患者家属认为服药错误造成了人身伤害,可以通过医疗鉴定确认。鉴于目前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专家:用药安全不容忽视,医院管理需加强
医疗行业专家指出,药品发放是医疗过程中至关重要的环节,任何疏忽都可能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医院应严格执行"三查十对"制度,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同时,此类事件也反映出医院在人员培训和管理监督方面可能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
目前,双方仍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本报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